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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简介

发布日期:2018-03-15 10:07:22      浏览次数:2608

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简介

杜兴端  赵颖文  李晓  唐莎

一、成果简介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美丽乡村建设重大战略决策,结合四川实际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2016年,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需修改的省委党内法规或法规性文件目录的函》的要求,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结合十八大以来新村建设思路的进一步深化和调整,注重与“十三五”相关规划衔接,提出了幸福美丽新村系列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决定编制《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年)》。经公开招投标,由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全省实地调研、规划文本撰写、省级部门和各市州意见征集、专家评审等阶段,于2016年12月21日通过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圆满完成规划编制任务。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4月正式印发(川委厅〔2017〕28号)。
        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治蜀兴川方略,对2017至2020年我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区域布局、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是指导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带动脱贫攻坚、推动农村全面发展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9章、42节,包括基础和背景(第1章)、总体要求和总体布局(2-3章)、重点工作任务(4-8章)和,保障措施(第9章)四个部分。

(一)建设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出了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重要工作部署,先后启动了两轮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召开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会,全面部署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6311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34.49%。其中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建成彝家新寨780个、藏区新居148个、巴山新居410个、乌蒙新村61个。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全面开展“四好村”创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实现全省农村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基本原则。坚持“城乡一体、产村相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生态环保、顺应自然,群众主体、改革创新,脱贫优先、精准扶贫”五大基本原则。
        3.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新建、保护等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贫困村全部退出;全省普遍建成市级或县级“四好村”,6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四好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万个,力争突破3.5万个,占全省行政村的80%左右;全省农村基本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建设目标,形成以“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为代表的四川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树立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成功典范。

(三)总体布局

        综合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主体功能区定位、资源禀赋及社会经济条件差异,从平原、丘陵、山区及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建设各具特色的幸福美丽新村
        1.平原地区。全面提升,全域推进,高标准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到2020年,实现95%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成为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典范和旗帜,不少于26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幸福美丽新村特色村和精品村。
        2.丘陵地区。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到2020年,实现80%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不少于15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幸福美丽新村特色村和精品村。
        3.山区。串点成线,快速推进,基本建成幸福美丽新村。到2020年,实现70%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不少于8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特色村和精品村。
        4.民族地区。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建设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幸福美丽新村。到2020年,实现60%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每年指导25至75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支持一部分民族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的村寨建成幸福美丽新村特色村和精品村。

(四)全面实施扶贫解困行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推动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不落下一户一人。
        1.彝家新寨。重点从“住房建设与移民搬迁、产业培育和就业带动、深入实施教育扶贫、医疗卫生和低保兜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六个方面推进彝家新寨建设。
        2.藏区新居。重点从“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扶持生产和促进就业、生态扶贫和移民搬迁安置、医疗卫生和低保兜底、推进灾区脱贫帮扶”五个方面推进藏区新居建设。
        3.巴山新居。重点从“保障住房安全、实施生态扶贫、特色产业扶贫、就业和教育扶贫、医疗卫生和低保兜底”五个方面推进巴山新居建设。
        4.乌蒙新村。重点从“产业扶贫和就业带动、生态扶贫和移民搬迁、医疗卫生和低保兜底、防范和解决因灾致贫”四个方面推进乌蒙新村建设。
        5.其他区域。加强片区外扶贫开发,统筹解决片区外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五)全面实施产业提升行动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切实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0%和63%;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00亿斤以上;肉蛋奶、果蔬和水产品产量保持稳定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
        1.优化现代农业区域布局。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川南经济区重点推动农产品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发展,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富硒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业,攀西经济区重点发展亚热带特色农产品和立体农业,川西北经济区重点发展高原生态特色农牧业。坚持产业先行、产村相融,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重点抓好优势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粮经复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产业基地。
        2.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强化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巩固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3.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现代农业产业竞争力。推进种业强省建设。加强粮食综合产能建设,打造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加强农产品品牌塑造和营销,着力把川茶、蔬菜、水果、生猪、中药材、森林康养等特色优势品牌打响。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多种农业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强化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推进规模化种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能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5.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渔互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实现种养融合、产加销一体发展。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区位条件较好、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和康养产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和农产品电商发展。

(六)全面实施旧村改造行动

        将旧村改造与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相结合,科学规划,延续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的自然形态,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科学推进旧村改造。以布局优化、质量强化、配套深化、卫生洁化、村庄绿化和环境美化为标准,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民居功能。统筹协调安排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处理好“建改保”关系。科学把握“建改保”,按照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应保则保的原则,注重新建、改造和保护之间的有机结合,不搞“一刀切”。
        3.推广“小组微生”模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正确处理山、水、田、林、路与民居的关系,严格保护林盘、田地、沟渠、水体等生态资源体系,保护农耕文化,保留生态本底,避免夹道建设,体现背山、面水、进林盘的乡土味道和农村特点,让幸福美丽新村留住绿水青山、记住乡愁。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系统,改善供排水条件,推进能源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安全防灾设施。
        5.完善基础公共服务。全面构建“1+6”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积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七)全面实施环境整治行动

        立足乡村特色和定位,以净化、绿化、美化为追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农村院落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
        1.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农村生态文明,推进农村绿色发展。
        2.改善农村生产环境。开展土壤和产地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提高防治科学化水平和农药有效利用率,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加强以农村沼气为重点的清洁能源建设式。
        3.整治农村生活环境。突出垃圾、污水治理,抓好改路、改水、改厕、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在严格保护耕地、严守基本农田红线的前提下,在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不耕作土地、公共活动场所等适宜区域开展绿化美化工作,适度发展庭院经济,展现农村地域特色、乡土味道和田园风光。
        4.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抓好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保护。着力推进绿色家园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区域生态补偿政策。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

(八)全面实施文化传承行动

        以文化为灵魂,挖掘文化底蕴,传承乡愁记忆,承担起耕读文明代际传递的历史责任,培育和繁荣乡村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切实发挥好省级“四好村”标杆引领作用,让农村居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激发农村群众脱贫奔康内生动力。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全过程。
        2.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为突破口,大力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红色文化。
        3.积极植入现代文化提升文明素质。发挥现代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农民文化和道德素质提升相结合。
        4.全面夯实农村文化发展基础。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深入开展群众性乡村文化活动。创新文化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贴近农村生活的文化活动,丰富活动内容。

(九)保障措施

        1.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新村扶贫机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有效整合涉农资金,优化涉农资金支出结构。
        3.培育新型农民。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职业农民培育条件能力建设,加大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支持,办好农民夜校。
        4.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5.开展“四好村”创建。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激励机制,狠抓督促检查,注重宣传引导。
        6.创新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坚定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7.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督促检查。